Noah对警车,救火车,救护车,甚至拖车(只要是车顶带闪灯的车)都很爱。对警车尤其钟情,每次在高速上能够和警车擦车而过,他都会激动半天。
我们就说要是哪次出门不走运被警察捉住,Noah还不得激动的晕过去。
昨天晚饭回来,发现一辆公共汽车撞了一辆小轿车,公共汽车大大咧咧横着.挡了整个维纳斯大道的所有南行线,我们只好灰溜溜转弯绕行,肇事现场停了好几辆闪着灯的警车,因为堵车,速度超慢,我们和闪着彩灯的警车擦肩缓缓而过,Noah开心的不行。之后索性弃高速走了市区的米慎大道。从米慎拐到十五街时,街角居然又停了一辆警车。警察站在人行道上和一个路人说着什么。我开车听到坐在后座的米粥给小人做讲解,“警察叔叔抓到一个人,还是一个黑人。黑人好黑,大晚上的黑的都看不见人。只看到警察叔叔对着墙说话。”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